河南息縣:公信力何在?困難救助變尋滋鐵證?
中視在線訊(記者 孫武 張曉曉):2018年2月27日,河南省信陽市息縣維權人士邢望力和妻子徐金翠前往北京尋醫(yī),走到北京火車站時被當?shù)卣、公安等部門工作人員攔截、遣返,隨后夫妻二人被認定“企圖上訪”被息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行政拘留十日,拘留期限屆滿,邢妻再被通知延長拘留十日,其原因為執(zhí)行2017年未被執(zhí)行的息公(郊)行罰決字[2017]1086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邢望力即被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于息縣看守所;3月23日,該縣治安大隊對邢望力下發(fā)息公(治)捕通字【2018】10090號逮捕通知書。
邢望力涉嫌“尋釁滋事”逮捕通知書
本網記者了解到:息縣警方原先追責邢望力擅自將自家房屋前后枯樹賣掉,但根據(jù)《森林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采伐;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警方則變更追責理由,2018年2月5日息縣淮河辦事處工作人員劉軍經該辦事處等領導授權以邢望力生活困難救濟三千元人民幣用于其過年及身體補養(yǎng)急用,并出具證明此款項屬于邢望力的合法來源。
息縣淮河辦事處工作人員劉軍等人證明此救濟為邢望力合法來源
邢望力的兒子邢鑒說:2016年8月底,邢望力曾羈押在息縣看守所時被毆打致頭顱骨粉碎性骨折,遺留下后遺癥經常出現(xiàn)頭痛頭暈等癥狀,身體和智力極度下降,邢望力接受生活困難救濟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是警方將生活困難救助款作為尋釁滋事的主要證據(jù)簡直是對法律的無情踐踏。
中原法治網報道:息縣城郊鄉(xiāng)政府一紙荒唐的協(xié)議
2011年息縣城郊鄉(xiāng)政府(現(xiàn)為:淮河街道辦事處)強行救助邢望力一萬元人民幣,并逼迫其簽下協(xié)議保證在五一之前不得超出信陽市范圍維權,次日邢前往該鄉(xiāng)退還被拒,12年兩會召開之際邢望力被息縣警方以敲詐勒索鄉(xiāng)政府為名羈押,經該縣法院判刑兩年,后被信陽市中級法院撤銷一審判決,終審裁定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發(fā)回重審。
作為邢望力的家人怎么也搞不明白,政府白紙黑字寫的明明白白的困難救助怎么搖身一變就成了尋釁滋事的鐵證?究其是公權力作祟還是赤裸裸的打擊報復,本網將持續(xù)關注事態(tài)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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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縣:無辜人士京城尋醫(yī)被認為“企圖上訪”遭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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